鄭文燦交保金500萬變1200萬檢再抗告 高院分案了

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中)涉林口用地案收贿,桃园地院昨裁定1200万元交保,桃园地检署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完成分案。资料照片。记者杜建重/摄影

桃园市前市长郑文灿涉于林口工五扩大用地案中收贿,桃园地检署声请羁押禁见,桃园地院以500万元交保,检方抗告成功,桃院昨重开羁押庭,法官裁定120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认为桃院认事用法违误,当庭抗告,桃院在收到抗告状后,昨晚转呈台湾高等法院,高院今天上午完成分案。

桃园地院昨天重开羁押庭,法官虽认定郑文灿收贿犯罪嫌疑重大,但涉洗钱、泄密及勾串灭证等罪嫌「释明不足」或「难以认定」,裁定1200万元交保;桃园地检署二度声押失利。郑之前交保500万元,昨天再获裁定交保后,40分钟内补足700万元交保金,由司机拎着黑色提袋送到法院。郑文灿下午3时35分步出法院时神情严肃,快速上车离去。

郑文灿被控于2019年桃园市长任内,在林口工五扩大用地案中收贿500万元,桃园地检署羁押涉嫌行贿者与白手套后,四度向桃园地院声请搜索郑文灿居所与办公处所被驳回,本月5日约谈郑文灿当庭逮捕声押,但法官裁定5百万元交保。检方提起抗告,高院前天撤销交保裁定发回桃园地院更裁,桃园地院改裁1200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