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馆长有7项前科 退役上校李天铎二审判赔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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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铎去年在脸书指「馆长」陈之汉有7项前科,陈提告求偿,李虽辩称误信网路消息愿意赔10万元;士林地方法院审结判他须赔偿30万元并在脸书个人粉丝专页道歉,案经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改判25万元。

馆长提告指控,去年5月20日李在其Facebook粉丝专页「李天铎军事论坛」公开贴文,指他有毒品、窃盗、赌博、恐吓、伤害、抢夺、共同强制罪等前科纪录,隔天他提出良民证以澄清后,李又在脸书上再次攻击他。

他说,自己曾服役于海军陆战队,屡获晋升,并担任两栖基地训练和技击训练教官等职务,参与921 震灾,荣获陆战队奖章,他热心公益不遗余力,但李未经查证之不实言论已使社会大众误解他,应赔偿他名誉权受损共50万元。

李天铎则表示,他误信网路消息,疏于查证而在脸书张贴这些内容,愿赔偿陈之汉10万元,并愿刊登道歉启事等语;但因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士林地院判决李须赔偿30万元,高院判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