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抹黑「馆长」:有7项前科的网红! 国安局退役上校判刑3月
▲国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铎脸书PO文称馆长有7项前科,遭馆长提告妨害名誉。(图/记者罗志华摄)
国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铎去年5月于脸书粉专「李天铎军事论坛」PO文,直指「馆长」陈之汉是有7项前科的人,事后遭馆长提告妨害名誉。民事部分,案经高等法院审理,李天铎判赔馆长25万元确定;刑事部分,李矢口否认犯行,但不被法官采信,新北地院日前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将李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天铎去年5月20日因不满馆长与总统蔡英文一同参与国军莒光日节目录影,在 自己的脸书粉专「李天铎军事论坛」PO文称,「馆长是什么人啊?拥有:毒品、窃盗、赌博、恐吓、伤害、抢夺、共同强制罪,七项前科的『网红』,小有名气的人」 ,而馆长隔日就拿出良民证反驳。
孰料,见馆长拿出良民证后,李天铎同年5月27日再度PO文,「电视新闻报导:阿馆在98年有一项被判缓刑的犯罪纪录。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良民证的用途?至于无犯罪纪录并非人人都可以看到的,何况现今所有警察局,都被告知:严格执行侦查不公开的规定。」
对此,馆长相当不满决定提告,并求偿50万元名誉损失,要求李天铎于脸书上刊登道歉启事15日。民事部分一审士林地院判李天铎须赔偿30万元,并在脸书上道歉15日,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改判李天铎赔25万元确定,且不用在脸书道歉。
刑事诉讼中,李天铎矢口否认犯行,辩称自己是以军人身分,认为蔡英文带着有刺青的馆长到军中,借助馆长在网红上的名声为莒光日宣传,不大妥当;另外馆长前科,是在网路论坛上有网友讨论到,自己依馆长本名到判决书网站上查证,
至于馆长提出良民证一事,李天铎表示,只是针对良民证无法代表「无前科纪录」一事评论,强调自己有做到查证这部分,无妨害名誉犯意。
对此,法官认为,李天铎未经合理查证,且在馆长提出良民证后,仍刻意误导大众,造成大众对于馆长产生不信任,明显有损馆长名誉,审酌后,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将李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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