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知道真相」承诺不会提告 正宫反悔法官打脸:已丧失告诉权

正宫曾对小三说「我不会告你」,事后反悔已告不成。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视觉中国CFP)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陈姓女子明知许姓男子已婚,却还多次与他发生关系,甚至还曾怀孕堕胎,直到婚外情许妻发现,许妻用LINE询问陈女是否与其发生过关系,并且强调「我不会告妳的,我只想知道真相」,不料对方坦承后,她竟反悔提告。法官审理时认为,许妻曾说不会提告,认定她已宽恕陈女,因此丧失告诉权,判决公诉不受理。

判决书指出,陈女明知许男已婚,却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间连续与对方发生4次性关系,甚至还曾怀孕堕胎,许妻发现2人奸情后,用LINE传讯息寻问陈女,并一再强调「我不会告妳的」,但却在陈女坦承后,反悔提告。

法官审理时强调,妨害婚姻属告诉乃论,根据刑法第239条之通奸、相奸罪,须告诉乃论,其经配偶纵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诉。而陈女也提出2人对话,显示许妻曾多次保证不会提告,代表许妻已对陈女有事后宽恕之表示,法官认定许妻丧失告诉权,因此不受理判决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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