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控捡尸「10小时做10次」 男喊冤:没那么强
黄姓男子今年初把一名在夜店喝得烂醉的女子带回住处,事后女子控告他在10小时内性侵10次,黄男喊冤说2人你情我愿,且「只做3次」;检方调阅监视器发现,2人隔日出门时,女子神色无异,事后又再回黄男住处,行为不像遭性侵,25日将黄男不起诉。
检警调查,黄男与这名粉领族是在北市信义区Q9 Lounge Bar认识,女子喝得烂醉被黄男带回住处。后来女子因为脖子上有「草莓」,被男友追问,她表示被黄男带到住处性侵,男友愤而提告。
女子指控,当天从凌晨2点至中午12点,黄男在10小时内性侵她10次,还趁她洗澡时,用手指抹沐浴乳指奸;黄男则喊冤说,2人你情我愿,且整晚只做3次,他「没那么强」。
检方调阅监视器发现,隔日2人外出时在电梯内谈笑自若,女子事后又返回黄男住处,看不出有遭侵害迹象,不排除是因为担心一夜情被男友发现才谎称遭性侵,因此将黄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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