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蔥改標台灣蔥賣出1260公斤 陳姓農產商罰金20萬元

彰化县陈姓男子经营合作社和食品公司贩卖冷冻青葱,卖给国内多家食品厂商,2022年4月涉嫌把中国进口的青葱改标为国产青葱,5月出售1260公斤给某食品公司,6月又打算出售第二批改标青葱,被检举而东窗事发。彰化地检署依涉犯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缓刑两年,并支付20万罚金。

判决书指出,陈男2022年5月间涉嫌把规格每箱10公斤的126箱中国青葱,外箱标签改为国产青葱,有效日期缩短3天,顺利脱手后,又基于业务上登载不实及虚伪标记接续犯意,同年7月间再把将中国进口的冷冻青葱,外箱标签改贴上国产冷冻青葱标签,有效日期从2025年1月11日缩短到2024年6月9日,准备再卖给先前的同一家公司。

陈男犯行被检举,受害公司要求按照合约供应台湾青葱,彰化县卫生局2023年7月收到民众检附的检举文及照片,前往稽查和拍照2022年6月没售出的改标中国进口青葱,并依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及相关产品输入许可通知及进口报单、买家合约,陈男犯嫌应堪认定,由县政府函送侦办。

法官审酌,陈男犯行对台湾市场经济秩序及交易公平均有危害,使众多要吃台湾葱消费者却吃到大陆葱,所为实有不该,惟念陈男无前科纪录,因一时思虑欠周致罹刑章,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佳,且所生之危害尚非严重,兼衡被告犯罪之动机等一切情状,彰化地方法院认对其等所宣告之刑以暂不执行为适当,依法宣告缓刑2年,以励自新。

彰化地方法院判陈男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两年,罚金20万元。记者简慧珍/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