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横3死「生前同网站认识」藏疑点!检分案追查「教唆自杀网站」
中横公路一处产业道路25日发生2男1女疑似烧炭自杀案件,检方昨会同法医相验后,初步排除外力介入,不过,据了解,3人本不相识,却疑似接触到同个网站,结识后决定共赴黄泉。对此,台中地检署将厘清3人死亡是否与「鼓吹轻生的网站」有关,现正分案侦办中。
▲中横3年轻男女陈尸车内,生前对话曝光。(图/地方中心翻摄)
中检指出,如果民众贴文至轻生网站,鼓励教唆他人自杀,恐会构成「加工自杀罪」,根据《刑法》第275条「受他人嘱托或得其承诺而杀之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教唆或帮助他人使之自杀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网路轻生平台刑责部分,中检表示,平台业者要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相当于要负起审核、删除的作为义务,而业者的不作为与发生死亡结果之间有相当因果关系,惟网路轻生平台绝大部分设于国外,而业者未审核、未删除不当留言的「不作为」能否成立教唆犯,都仍有争议,另证明有构成刑责,困难度高,检察官将会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