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龙钢铁与工会开创和谐新关系 中市府见证双方签订团体协约
中市劳工局见证中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工会与公司,双方签订团体协约。(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市劳工局见证中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工会与公司,双方签订团体协约。(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市劳工局见证中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工会与公司,双方签订团体协约。(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企业工会历经多次协商沟通,7日举办团体协约签约 仪式,在台中市政府劳工局长张大春见证下,劳资双方共同签订完成,携手开创崭新和 谐新关系;拟定协约多项内容优于现行劳动法令,包含增设主婚假1日、提供员工子女结婚使用申请等多达7项条文,兼顾员工权益及公司营运发展的长久利益,打造友善幸 福职场,充分展现中钢集团企业踏实精神,共创劳资共好共荣。
企业工会理事长蒋秉松分享签订团协历程,感谢资方愿意坦诚和劳方沟通,劳资双方对 话重在换位思考,公司有好的营运,员工福利才会好,和资方沟通应与时俱进,充分协 调才能为员工争取最大权益。
中国钢铁公司董事长翁朝栋说,劳资双方签订团体协 约应该先求有、再求好,是稳固劳资关系的指引,也是幸福企业的象征。
张大春表示,中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大台中地区标竿企业之一,更是劳工局的好伙伴,劳工局协助其劳资协商,和工会建立良好沟通机制,提供相关法令咨询及释疑,终在今年12月见证双方顺利完成签约,别具意义,也为劳资双方树立良好互动典范,盼透 过此举,带动辖内事业单位与工会签订团体协约,营造和谐劳资关系,共创劳资双赢。
张大春说,事业单位之劳动条件须符合劳动法令规定,但优于劳动法令的相关事项, 可经由劳资协商约定。劳工如为争取较优劳动条件,可透过工会集体向雇主进行团体协商,促进工会组织团结,凝聚会员向心力;另一方面,雇主也可要求劳工工作产能增加,提升工作效率,透过协商,不但能避免劳工发动罢工或其他劳资争议行为,更有助稳定劳资关系,展现企业形象。
张大春强调,劳工局也配合劳动部修正「劳动部奖励工会签订团体协约实施要点」,扩大「协助及辅导工会完成签订团体协约之工会或工会联合组织」奖励对象,持续整合台中市工会及 工会联合组织各项资源,协助事业单位与劳工团体进行团体协约协商,以利劳资双方了 解协约所须程序及效益,鼓励劳工有机会参与公司决策,强化企业与工会的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