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不烤肉「做爱的运动」 人妻揭密怀小王种!绿帽男气炸了

爱妻与小王在中秋节发生性行为还怀孕,男子怒离婚并提告小王求偿120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妻子小萱(均化名)婚后育有1女,原本生活和谐圆满,不料,2023年10月小萱坦承在中秋节连假,与男子阿华(化名)发生性行为并怀孕,阿国深感痛苦但仍陪同到医院堕胎,事情到此还未结束,后来小萱又揭露,之前也曾怀孕做人工流产,同样是阿华的种。阿国忍无可忍,在离婚后提告阿华求偿120万元。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与小萱在2023年11月离婚后,小萱有出示她与阿华的对话,内容十分亲密,而且2人在2023年5月至11月期间,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在他与小萱婚姻关系还存续时,至少有过2次性行为,并且都导致小萱怀孕并堕胎,这些事情让他精神痛苦不已。

法官认,阿国的主张,经小萱到庭具结证述确认属实,而阿华经相当时间受法院合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未提出准备书状争执,依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3项前段,准用同条第1项之规定,应视同自认,堪信阿国主张属实。

法官考量,阿华明知小萱是有配偶之人,不但交往还至少发生2次性行为,阿华所为已逾越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范围,并以达到破坏婚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之程度,不法侵害阿国配偶身分法益,并且情节重大。

法官审酌,阿华实际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响,阿国的痛苦程度,双方之身分、地位、资力等。日前依法宣判,认阿华应赔偿阿国精神慰抚金,金额以3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