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电影院13日起恢复营业 全面禁止饮食
台中市府宣布,配合中央「适度松绑」,台中市电影院明起恢复营业。(卢金足摄)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7月8日宣布延长全国疫情警戒第三级至7月26日,自13日起适度松绑部分措施,电影片映演场所已纳为有条件松绑对象;台中市新闻局依防疫指示事项及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宣布「全市电影片映演场所自明日起应遵守相关防疫措施,恢复营业」;吁请业者及市民配合电影片映演场所的防疫规范,同时加强查察,如查有违反相关防疫措施者,将予裁处。
新闻局表示,配合全国逐步解封政策,按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及文化部相关指引订定相关防疫规范,例如全程佩戴口罩、量测体温、实联制、梅花座或间隔座、每一场次进场前、散场后清洁消毒、全面禁止饮食(包含影厅内、影厅外等待区、户外空间)等防疫措施。
新闻局持续辅导业者进行解封前相关准备工作;明日解封后,新闻局将依防疫措施逐项进行现场查察,请业者及进场观影的消费者,务必遵循相关规范,共同珍惜维护防疫生活中逐步解封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