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花园都更争议!受害住民二度抵宝佳创办人林陈海住家抗议

中泰花园都更受害近半世纪,住民二度抵宝佳创办人林陈海住家抗议。(受害住户提供)

缠讼近半世纪的北市最大精华区「中泰花园都更案」,遭到压迫被迫搬迁的10余位住民,继上周前往位于台北市内湖林陈海住家前举白布条抗议,今天上午再度前抗议,住户表示,宝佳集团要求拆屋还地被法院判决败诉确定,仍迟迟未把将毁损的房屋修复,要求集团创办人林陈海出来面对,并负起责任修复房屋,还居民公道。

住民委任律师邓敏雄上午与住民前往林陈海住处抗议,但林陈海仍未出面。律师表示,林陈海蓄意以假执行之方式破坏住户房屋,法院判决不得拆屋确定,甚至已领回假执行之担保金后,却仍未肯依法修复房屋、回复原状,使住户得以返家居住。

中泰花园都更受害近半世纪,住民二度抵宝佳创办人林陈海住家抗议。(受害住户提供)

律师强调,林陈海购买土地前,就明知有上百户家庭居住在中泰花园社区内,已经安居乐业了三十几年,他利用地主与建商间之纠纷,先以低价购得土地后,却未肯好好协商,妥善安置住户,竟以新地主之名义提告拆屋还地。

住户最无法原谅林陈海的是:在拆屋还地诉讼判决尚未确定时,林陈海就先提供担保金作假执行,蓄意破坏住户的房屋,让住户无法居住,被迫搬离,现在拆屋还地事件已判决确定接近四年,林陈海并已向法院取回假执行之担保金,却仍然不肯遵从法院判决,将住户之房屋修复让受害住户返回居住,使得住户流离失所长达十余年,为此提出抗议。

委任律师也提出诉讼文件表示,林陈海都更团队之成员,牵涉多项犯罪行为陆续经法院判决确定,明知中泰花园建物上,尚有许多原始出资兴建之股东,或其继承人,或住户之权利存在其上,并未转让权利予林陈海或其都更团队成员,但竟于都更程序及向市政府申请拆除执照之程序中,谎称建物并无任何其他合法权利人存在,意图利用错误或不完整之资讯,利用行政机关(市政府)排除受害住户与股东之权利,达到不费一毛、违法拆屋之目的,实属可议、应予谴责。

律师解释,住民的认知,当初中泰花园是由5名合伙股东起造的,建物的权利应该归起造的合伙股东与购买建物的住户,住户能提出完整更坚强的出资兴建证明,但是对方却无法举证。

律师更说,林陈海跟他们的都更团队用柏美的名义告诉台北市政府,建物是柏美的,而柏美对于都更或者拆除完全没有意见,他们想要利用这样的方式,来达到完全排除没有转让权利给他们的的起造股东跟住户权利的目的,这是完全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