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倪福德事件结束 中职暂无「叶丁仁条款」球员

记者欧建智台北报导

倪福德中信兄弟议约加盟失败,中华职棒目前已无「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条款的球员,但是不是后无来者,还是存在可能性

▲徐裴翊(右)赴美访倪福德(左)。(图/截自Youtube)

兄弟象在2005年年底选秀选中丁仁,但叶丁仁在选秀前一晚已与美职红袜队签约,但未告知兄弟象,导致兄弟象选中却无法签人状况,因此中职设立「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条款。

「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条款载明,于选拔会议前同意参选之球员,经球团指名后,于3个月内迳与国外职业球团签约者,该球员自返国提出加入本联盟之申请日起,原指名球团在3个月内仍保有该球员之契约交涉权。

这个条款因此被说成是「叶丁仁条款」,叶丁仁在红袜待到2007年2月2日被释出,2月9日便返台与兄弟象签约加盟。

Lamigo桃猿王溢正是符合「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的第2人,他在2008年代训选秀被Lamigo桃猿前身LaNew熊选中,经过1年代训后被球团指名留用,但王溢正在2009年11月加盟日职横滨队,LaNew熊因此拥有王溢正返台之后的3个月优先议约权

王溢正在2013年5月29日被横滨队释出,6月20日与Lamigo桃猿签约加盟。

▲Lamigo桃猿投手王溢正。(图/撷自中职官网)

倪福德本是中信鲸球员,由球队解散参加2008年12月31日举办的特别选秀会,被兄弟象选中,但他却与美职老虎队签约加盟,成为中职第3位「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

他在今年9月中返台,9月18日向中职提出加盟申请,中信兄弟接手兄弟象承接优先3个月议约权的权利,最后加盟破局,成为第1位「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返台加入原球团失败的球员。

中职在倪福德之后,目前已无「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然而未来的事青很难说,还是会有球员再成为「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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