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任意引退 「张家浩条款」扼杀球员职棒路

记者许雅筑综合报导

今年初自请离队沈福仁,28日中职联盟公告为任意引退选手,根据规章,未来沈福仁若想重返中职,必须先回到母队义犀牛,再透过释出或交易,才能转到别队。新成军台南市成棒队,28日公布录取沈福仁。

2010年5月31日,联盟通过「任意引退球员及申请复籍规定」,又称「张家浩条款」,规范球员任意引退后,60日内及该年度不得提出复籍申请,若要复籍,得经原球团同意及联盟会长裁决,且需透过释出或交易才能转到别队。

▲28日联盟公告沈福仁为任意引退球员。(图/记者黄克翔摄)

这项条款起因于2009年兴农牛张家浩自请离队后,效力威达超舜成棒队一年,2010年重返职棒加入La New熊队,联盟为避免球员不愿留在原球队,以引退后复籍方式加入他队,才订定这项条款。

去年季中,余贤明也「被迫」提出任意引退,当时他向犀牛球团提出希望被交易或释出,但都遭拒绝,球团只接受他「任意引退」。在现行任意引退制度下,余贤明要重回职棒投效他队,可说是难上加难。

当时余贤明并未向球员工会提出申诉,球员工会发言人赵子维表示,联盟虽没有违反规章,但制度有疏失,希望未来球员任意引退后若要复籍,不需再经原球团同意。

现任中职联盟会长黄镇台曾指出,已邀请了解外国职棒的律师组成团队,讨论建议改善联盟制度的大纲,他构想中的内容很广,包含薪资仲裁、自由引退及球员交易等,若4球团及球员工会都对大纲达成共识,大纲便能化为制度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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