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碳汇修正加严 建议送审查大会

「竹林经营碳汇专案活动」申请机关为农业部林业试验所,竹林经营碳汇专案活动」温室气体减量方法草案已经过2次审查。

在竹林定义上,农业部要求专案土地的竹林占比须达20%以上,成竹高度大于2公尺,经过竹林经营后,竹类占林分50以上。不过审查委员建议,超过20%就称为竹林并可申请专案,其占比过低,恐怕会使人刻意种植竹子增加占比来钻漏洞,要求占比至少要50%。

审查委员认为,竹林每5、6年就可以疏伐一次,若企业一次次的对竹林大面积强度疏伐,而忽略了施肥、土地循环的经营,可能导致土地受到损害,缺乏保护机制。

而在专案计入期部分,即自愿减量专案注册通过后,可取得减量额度的执行期间,农业部将从原本的20年间,修正为15年,依照委员建议进行缩减。

竹林收获与碳储存量估算,要求专案申请者应于官方认可之追溯系统登载或提供足以证明的竹材伐采收获与买卖凭证资料;其监测结果与纪录须以电子档或纸本方式保存制计入期结束后至少2年。

最后,本案经过委员审查与申请单为达到最大共识,后续将送交大会进行审查。环境部气候变迁署署长蔡玲仪表示,竹林碳汇方法学在专案小组建议后,会再有适当的调整,经大会审查通过后始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