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6城「认房不认贷」密集落地 武汉也已跟进
珠三角5城「认房不认贷」密集落地,中部第一城也已跟进。(大陆经济日报)
澎湃新闻报导,「江门住建」微信公号1日消息,随着广东江门宣布自1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 珠三角已有6座城市「认房不认贷」密集落地,稍早,中部第一城武汉也已跟进。
广东省江门市政府1日同意,江门市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自9月1日起,江门市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
《通知》明确,一是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是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江门市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江门市不动产产权登记资讯查询结果,作为居民家庭在购买商品住房所在地拥有住房套数的佐证材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局要持续推进房屋交易登记资料共用应用,优化住房套数查询服务。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即9月1日施行。在执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契约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下一步,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大陆金融监管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政策宣贯,持续优化居民家庭房屋套数查询等便民服务,促进江门市房地产业高品质发展。
此前,8月底已有广东东莞、惠州、中山、广州宣布,自今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认房不认贷」。目前,已在珠三角5城落地。
中部第一城武汉也在8月31日发出通知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武汉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长江日报》报导指出,「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抵押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其中「认房又认贷」最为严格,指的是即便第一套住房贷款已还清,但因有贷款记录,再置换时仍被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从而执行更高比例首付及房贷利率。目前,在武汉住房限购区域购房,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湖北省房地产经济学家殷跃建认为,「认房又认贷」政策对于部分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在换房时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进而导致认购首付比例和利率明显偏高,购房成本相应加大。而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对改善型置业人群来说,只要名下无房,就可按首套房进行认定,这就使得一些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也可享受到首套房的标准,使得购房成本降低。
殷跃建介绍,从去年中期开始,武汉的新房和二手房的市场交易量数据已基本持平,武汉正在逐步进入存量房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