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長落選人黃源甫送鼻腔沖洗器涉賄 緩刑定讞

无党籍的医师黄源甫于民国111年参选新竹市长选举时,以防疫为由发放鼻腔冲洗器给选民涉嫌贿选。一、二审依交付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日前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黄源甫从中国订购一组成本约为人民币5.5元(换算约新台币25元)的鼻腔冲洗器,之后参选新竹市长,随即联系里长以安排卫教宣导活动为由,于111年9月间的2场活动上赠送鼻腔冲洗器给选民,以寻求选民支持。

黄源甫在赠送的鼻腔冲洗器上印有「新竹市长候选人,敬请支持指教」及「施政品质好、效率高,人民健康快活」等竞选标语,并告知选民鼻腔冲洗器在市场上不易取得,功能相同的商品市价约新台币250元至300元。

法院审理时,黄源甫辩称鼻腔冲洗器成本低廉,不符合法务部规定的「贿选犯行例举」中以文宣附着价值30元以下宣传物的标准。

一审的新竹地方法院认为,黄源甫于活动上宣称鼻腔冲洗器的特殊效用、不易取得及相当价值,使参与活动的选民主观认为此物品价值约70元到500元不等,已让一般人认为此物品的成本显然高于如面纸、口罩等竞选文宣。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交付贿赂罪判处黄源甫有期徒刑2年,审酌黄源甫犯罪动机,应兼有推广防疫方法、促进健康的意思,相较传统买票贿选,恶性稍轻,因此宣告缓刑5年,并于判决确定后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00万元。

案经黄源甫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审认为,一审判决无违误,仍维持原判。经上诉,日前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