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维护都市公共利益 不可妥协钉子户与重划蟑螂

以往都更的士林文林苑事件,以及现在问题仍依然存在的台中黎明幼儿园,都需要公权力打破私有制带来都市发展的制约与箝制。图/张亦惠

近年来因为都市发展,不管是建设新市区的区段征收、土地重划,或是改造旧市区的都市更新,都造成诸多争议事件,反对者强调居住正义,所有权不可侵犯,反对任何强制迁离现住民众,即使不具所有权也要尊重其生存权利。宪法确实强调政府要保护民众的所有权与生存权,但宪法同时强调为公共利益,私人所有权也必须受到限制,若过度迁就少数所有权人或现住者的权益,反而造成社会整体更大损失,就长远来看反而更加没有正当性。

18世纪工业化与都市化启动时,睿智学者亨利乔治质疑土地私有制是否真能带来进步繁荣?他看到土地私有制固然有好处,能促使人们更努力发挥土地效能与保护土地资产;但他也看致命缺点,就是土地并非一般财货,具有独一无二的特质,土地私有制等同保护独占土地的权利,所有权人可以排除比他更有能力使用土地的人,也可以漫天开价换取他的独占权利。独占土地的人可以将自然纳为所有,成为钉子户造成社会进步的挡路石;美国估算这样钉子户已造成美国数兆美元的损失,延宕诸多公共建设。以前台南科学园区设置之初,台积电厂区旁曾有传统养鸡场的存在,进而影响了台积电的良率,我们是否要因养鸡场较早存在而让产值高的多的台积电离开?

也就是说,都更钉子户与重划蟑螂的问题,早在18世纪时就被当时的学者点破。政府现在推动的都市发展,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更不可一味偏颇只重视保护土地私有产权,或乡愿式地对于现住民众因为感情还是迁移不便的抗议而妥协,更不能屈服于他们独占特殊区位而开出的天价。以往都更的士林文林苑事件,以及现在问题仍依然存在的台中黎明幼儿园,都需要公权力打破私有制带来都市发展的制约与箝制。

土地开发完成的建筑物或基础设施之存在,少则数十年、多则上百年,远超过个人生存的期限。审查各式土地征收或重划案件,常常发现道路线形为闪避私人建物而做不需要的曲折与退缩,也常因为民众抗议造成开发范围缺角而不够完整;到底应该着重的是具有百年使用效能的公共设施,还是短暂居住在这土地上的过客们的情感?

现今的东京与巴黎其现代化的城市美感与完善的公共卫生及安全系统,都有赖于当时具有远见的市长强制推动土地重划与征收,才有今日的东京与巴黎。政府需要在不断沟通且已取得多数人同意后,果断地实施都市开发。民间的都更与自办重划,取得多数人同意后,法院也更应该果断地判决与强制执行,移除都更钉子户或重划蟑螂,让生活在这土地上人都能一直生生不息下去,没有人可以永远拥有土地,土地是自然所赐予众生的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