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批評:非關學術或公共利益 蒐集個資不妥

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王义川言论引发「国家机器监控人民」的争议。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王义川言论引发「国家机器监控人民」的争议,台湾人权促进会表示,位置足迹就是隐私,王义川所指涉的位置资料分析,已涉及个资目的外利用,台权会建请电信主管机关、数位广告与行销业者之主管机关、政党,应厘清及说明包含手机信令分析、基地台位置分析、Beacon室内定位等资料搜用现况、法律依据等,并检视其已否落实消费者的知情同意与退出权利。

学者也指出,以代号替换当事人姓名的「假名化」,不等于「去识别化」,尽管大数据「资料加值」正流行,但研究者的身分与目的,是否基于学术研究与公共利益等,仍然决定可以运用个资的程度。

云林科大科技法律所教授杨智杰说,以两年前健保资料库释宪案而言,大法官认为资料库内容的二次运用合宪,但必须有运用限制。搜集个资的理由与搜集者身分,也决定相关限制的严格程度,若非学术研究与基于公共利益,例如电信公司这样的个资持有者,提供资讯或分析结果给别人,都是不妥。另外,欧盟个资保护规章中认为,个人政治倾向属于不得搜集利用的敏感个资,但目前国内并无这样的法规。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说,本案关键应该是:王义川在节目所揭露的,是否依法应保护个资?答案若是肯定,当然问题严重;如果不是,也还是应当说明,这些资料是谁提供。

目前台北地检署已分案侦办,法界人士说,如果要取得大型造势集会活动的人流纪录,基本上必须向电信公司付费调阅,以这几次集会人数来说,费用加总相当可观。王义川个人要在极短时间内,掌握到上万笔数据,并不容易。

法界人士分析,将来调查时,王义川可能会说「是他乱讲的」等,若确认王所言不实,他可能因散布假讯息,而涉社会秩序维护法,但顶多面临裁罚。

法界人士指出,反之,假设经过调查后,认定王义川确实掌握大型集会者的通讯及个人资讯,则可能涉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及个人资料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