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男变性又改名田馥甄 偷窃辩「嫌恶疗法」仍被判6月

壮男变性又改名成「田馥甄」。(图/示意图达志影像/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田姓男摄影师因为追求小模不成,变性为女子,并改名与女歌手「田馥甄」同名,但她去年在家乐福内湖店行窃被逮后,辩称自己有窃盗癖,正在接受「嫌恶疗法」,只是忘记把东西放回去,但遭到医院打脸后,被士林地院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

据判决书,田女3年前是男性,并在工作中认识了20多岁的纪姓小模,并在2人前往香港外拍时告白,但遭到拒绝,事后他竟合成裸照,寄给小模恐吓取财,表示如不从将把照片公布于网路媒体,事后挨告并被法院判拘役50天。

田女去年9月在家乐福内湖店行窃落网,令警方相当讶异,虽然外表仍相当壮硕,却已改名为田馥甄、性别也变成女性;她在开庭时辩称自己患有窃盗癖,主治医师建议她可采用「嫌恶疗法」,暂时将商品放在购物篮手中心里想像「东西是故障、不能用的」,最后会强迫自己把东西放回卖场,并非想要行窃。

士林地方法院函询汐止国泰医院院方则说从没有建议过这种疗法,且该疗法很少被用于窃盗癖好,认定田女说法属推诿之词,但审酌她目前无业且须扶养罹患癌症母亲,依窃盗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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