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启旺到场胞弟餐会致词被控贿选 获检不起诉

庄启旺的胞弟和前金区体育会林姓理事长、孙姓、林姓及王姓男子为多年好友,庄的胞弟及林等人去年底在三民区1家餐厅聚餐时,为让庄启旺选立委能胜选,他们决议以前金区体育会名义举办餐会宴请选民,拉擡声势。

庄的胞弟及体育会理事长等5人今年1月5日傍晚在河边海产席开6桌,每桌要价6000元,招待有投票权的选民餐宴,席间,庄启旺也到场致词拜票,经调查局高市调处搜证,将全案以违反选罢法送办。

庄启旺侦查时,坦承有到场致词,但否认有任何投票行贿犯行,庄供称,该餐会是胞弟告知有一场体育界的聚会,希望他到场致意一下,他是受邀人,根本不知餐会是谁办的,也不知道谁出钱的。

检方侦查认为,庄启旺并未参与筹划这场餐会,也未出钱,只是应邀上台致词,依我国选举民情,候选人利用餐会上台致词,是选举常态,并无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庄贿选,处分不起诉;而庄的胞弟等5人,也未因餐会而要求选民承诺票给庄,考量庄的胞弟基于手足之情,林理事长等人与庄的胞弟又是好友情谊,请法院量处适当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