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新光三越大门「手断了」 贵妇气炸:为什么不是自动门

一名李姓女子逛A11时撞上大门手断了,愤而控告新光三越有疏失,却惨吃败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李姓贵妇去年逛新光三越A11,没注意到玻璃大门为手动推开便撞上,导致左手桡骨骨折,气得控告新光三越有疏失,要求赔偿29万余元。经上诉,台北地院法官认为,门上有明显标示「推」字样,是李女未注意,判其败诉确定。

判决书指出,李女主张2020年2月19日下午去逛新光三越A11百货公司,而一般百货公司大门都是自动感应,但A11不仅不是感应门,也未张贴告示牌指示开启方式,还在地板上铺地垫,害她以为该处为自动感应便直直撞上了玻璃门而跌倒,左侧桡骨骨折因此骨折,还请了半年的看护,遂提告要求新光三越须赔偿29万余元。

新光三越指出,考量火灾断电会影响逃生,因此对外出口并非全以自动感应门为主,法令也无此规定,此外,经实地查访同于信义计划区内的百货公司,44个主要出入口仅1处为全自动感应门,其余均以手推方式开启,并无李女所言百货公司都为感应门为主。

案经上诉,台北地院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在李女撞上玻璃门前已有十余人顺利通过,而李女进入时,视线均看向右侧的商店,接着就撞上呈关闭状态的大门,画面亦拍摄到大门把手处贴有2个「推」字样的贴纸。

法官表示,现场玻璃门与门把间贴着「推」字,以李女的身高来说仍可清楚看见,认定李女撞上玻璃门是因自身并未注意前方,并非百货公司没设置自动门所造成,不应怪罪新光三越,判李女败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