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减量计划另一思考 以「碳强度」辅助「碳排量」计算
▲ 环境部将在暑假期间正式公告《碳费子法》。(图/记者许敏溶摄)
● 张进丰/钢铁业从业人员
4月29日公告的三项「碳费子法草案」预告期即将结束,环境部将在暑假期间正式公告《碳费子法》。这段时日,产业界对于「自主减量计划管理办法草案」有许多讨论,笔者希望从技术人员角度提供一些浅见,供社会贤达参考,帮助台湾碳费政策更加周全。
对产业界而言,最牵挂的是让「自主减量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符合产业实际动态,惟政府、环团对产业细节并不全然熟悉,目前草案陈述仍然以绝对碳排放量为检核目标。降低国家整体碳排放虽是减碳政策的核心,但如果将不同体质的产业「一视同仁」,对于钢铁业这类「难减产业」(hard to abate)并不公平。
自主减量计划指定目标检核应以碳强度为基准
当前草案规划有两种减量指定目标,第一种为参考科学基础减量目标(SBT)的精神,以2021年为基准年,至目标年2030年共减量42%;第二种为技术标竿指定削减率,以2019年至2023年排放的5年平均值作为基准年排放量,在达成2030年国家自定贡献(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前提下,依不同排放型式(如:直接排放、使用电力间接排放)订定排放标竿值。
但是目前两种减量指定目标设计,都是以绝对碳排量为基准,这在特定产业评估减碳成效时,会造成严重的失真与不公平。
▲ 金属中心在2023发布的《全球钢铁业碳排现况与低碳化发展动向》产业技术评析,指出同钢铁企业碳排量资料不能进行直接比较,仅以碳排量指标来评价孰优孰劣并不科学。(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钢铁业就是明显的案例,金属中心在2023发布的《全球钢铁业碳排现况与低碳化发展动向》产业技术评析,就提到目前国际钢铁业碳排放主要存在以下特征:
1. 同一钢铁企业碳排量不一定逐年降低
2. 不同钢铁企业碳排量资料不能进行直接比较,仅以碳排量指标来评价孰优孰劣并不科学
3. 相较于高炉─转炉流程而言,电炉炼钢碳排量小很多,但是其生产产品却有限制
4. 各钢铁企业碳排量降幅较小,部分企业甚至有上升趋势,整体产业面临严峻的减碳压力
简言之,钢铁业因为目前技术限制,尚不能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的低碳炼钢制程,甚至在景气波动时,可能会发生企业努力减碳、产品单位碳排量已经大幅降低,总体排放量却上升的吊诡结果。
较好的做法,就是将「碳强度」(carbon intensity)纳入指定目标检核基准,以免产业努力减碳,却因为景气太好而被剥夺优惠费率适用资格,这与碳费配套想要鼓励产业积极投入减碳的初衷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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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减碳计划难达标的现实
▲ 2015年巴黎气候协定达成时,艾菲尔铁塔上投映着1.5度的字样(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2015年巴黎气候协议要求世界各国应提出2020年以后的气候治理目标,称为国家自定贡献,但截至目前为止,全球NDCs减碳表现虽然持续进步,但距离±1.5°C的目标仍有不小落差。
进度落后是事实,但并不代表台湾在内的各国减碳工作不认真。自2017年以来,台湾能源密集度持续改善,2023年达到能源密集度仅3.57公升油当量/千元的成绩,改善效率高于COP28提出的改善效率目标,这是官方政策推动与产业积极配合共同缔造的成果。
当产业已经积极配合,却仍不能达到NDC目标,表示存在着物理技术上的障碍仍难解决。同样举钢铁业为例,使用碳基炼铁技术是目前业界主流,部分高品质钢品无法用其他技术取代,但是碳基炼铁占钢铁业碳排放大半,强硬施以政策压力也无法解决此一难题。
既然以绝对碳排放量制定的减碳计划现阶段难以达标,较好的政策推动方向,应该是正视现实,对于过渡期无法减少的碳排放,辅以其他衡量标准,让产业与总体经济有较好的缓冲转型空间。
▲ 对过渡期无法减少的碳排放,应辅以其他衡量标准,让产业与总体经济有较好的缓冲转型空间。(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鼓励投资更能早日实现净零碳排
钢铁业占全球碳排放约7~9%,但因为使用碳基炼铁,目前钢铁业的减碳幅度很难与其他产业比肩。尽管许多环保意见乐观看待「氢基炼铁」技术,但是以氢取代焦炭会面临许多问题,像是高炉内热失衡、使用氢基还原剂使得炉料适配性差,以及改变还原行为导致炉况不稳等障碍。
世界各国钢铁业已经积极投入氢基炼铁技术,但是如此高难度的革命性技术必须耗费巨资。产能世界第三的日本制铁(Nippon Steel)预计,2050年前日本制铁自身就要投入5,000亿日圆研发减碳制程。
为了帮助日本国内产业减碳,日本政府更是推出了20兆日圆规模的绿色债券发行计划,希望在未来十年带动官方民间共计150兆元的绿色投资。在150兆元中,70兆元投资传统高碳排放的重工业部门,钢铁业净零碳排所需要的资金规模之大,可见一斑。
既然钢铁业大幅度的减碳不能立即实践,笔者呼吁在《自主减量计划管理办法》中,不妨针对钢铁业等难减产业纳入碳强度作为指定目标检核基准。未来碳费征收后,每年高达数百亿元的资金,更可以回拨给产业投入减碳技术研发,或是用于投资再生能源与氢气生产储存设施等基础建设。
纳入碳强度基准,让《碳费三子法》更贴近真实的景气循环,既可以保障难减产业的公平性,也不会损害碳费制度要将碳排放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努力。笔者期盼藉本文抛砖引玉,帮助台湾早日实现净零碳排的愿景,如此将是国家社会之幸!
参考资料
《全球钢铁业碳排现况与低碳化发展动向》,金属中心产业技术评析 https://www.moea.gov.tw/Mns/doit/industrytech/IndustryTech.aspx?menu_id=13545&it_id=501
碳费应用 学者建议直接、间接排碳大户分开讨论 https://netzero.cna.com.tw/news/202401010026
炼铁释放大量二氧化碳,有机会「以氢代碳」解决? https://www.charmingscitech.nat.gov.tw/post/hydrogen-separable-carb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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