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霸橫行/房客不交租也不離開!逆權侵占 紐約房東沒輒

纽约市和州的租房法律普遍偏向保护房客。(记者颜洁恩/摄影)

纽约市和纽约州的租房法律都偏向保护房客权益,房东即使有合理的迫迁房客的理由,也必须向房屋法庭递交文件提出诉讼,经过漫长的程序才有可能将房客赶走;许多恶房客正是抓住一些法律漏洞,不交租、不离开,「逆权侵占」别人的财产,令业主相当没辄。

即使租霸也有权利

租霸可以是过去交租的房客、前业主的亲戚,或者是住进某房产特定时间后再也未离开过的人,但他们必须出示相关证据,显示该房产是合法地居住;据纽约州法律,在某房产上居住至少十年的租客可提出申请,无需获得原业主的允许便可合法居留;而在纽约市,租客只须合法居住满30天,便可获得这项权利,这意味着业主不可换锁、移除房客的物品,或者切断水电源将人赶走,否则反而会被警察逮捕。

租客一旦提供了合法的居住证明,法律便会为租霸提供很大程度的保护,要迫迁便很难;这是出于对已建立长期合法居住权租客的保护,确保他们不会被任意驱逐,而在法律更偏袒租客的纽约市,这也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某些房产遭到长期空置或废弃。

业主可驱赶房客的理由包括:租约到期、租客拒绝交租或严重违反租约内容;法律规定,业主须提前十天向租户提出驱逐通知,若租客置之不理,业主可向房屋法庭提出诉讼;只要法官签字同意,房客便会收到传票,接下来就由警长办公室(Sheriff's office)执行强制驱逐令。

不过,纽约市处理这些案件花费的时间平均是两年,且租客常获得免费律师协助,整体上对房东不利;于是租客在此期间内继续拖租、免费居住,若被法院判决败诉才一走了之,房东要追讨租客所欠金钱,另须到「小额法庭」(Small Claims Court)申诉,又将是漫长的等待过程。

纽约市华人房东出租房屋不少人是不合法的,例如出租地下室,自知理亏的房东遇到租霸时,也难以通过法律保障自己,只好自认倒楣;一些「专业租霸」懂得房东的弱点,所以四处蹭住,一住就能赖上大半年,深知业主拿他们没办法。

业主应如何保护自己

业主应避免房产长期闲置的情况,设置照明和监控设备,一旦有人未经许可进入该区域,就要在其法律权益生效以前立即采取行动,将此事以私闯住宅调查,让警方介入把人赶走即可。若要将房产租出去,一定要做好房客的背景调查,挑选有信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