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理事不爽国体法 却又搞选务小组硬干

中华足协改选还没定案 。(图/记者谢孟儒摄)

记者路皓惟/综合报导

日前中华足协11日监事会议,10名出席理监事在未经理事长、主席林涌成同意下,决议「先选后修」,强行增列三项不合法议案,其中包括指派选务小组,既不遵守国体法,又要使用国体法条款,做法矛盾令人质疑。

足协理监事强行增列「不修章即办理选举」、「2 月10 日例行会员大会办理第十二届理监事选举」、「本会选务小组指派」等三项不合法之议案,不仅僭越会员大会职权,更显现出部分人士长期抱持着「把持中华足协」的心态

首先,足协部分理事要求在2月10日例行性会员大会上按旧章程完成改选,该决议与之前会员联署提案的意见明显抵触,已经违背国体法开放人民参与为主要精神

辅导协会顺利进行改选,国体法中明文表示,包含参选资格、参选登记、参选资格审查、选举及计票方式等实施原则,其中应成立立场中立之「选务小组」,办理理事长、理事、监事选举,违背国体法在先的部分有心人士,此时却要使用国体法内条款,以达成选举目的,做法十分矛盾。

再者,选务小组指派必须由主席林涌成受理,在会议上进行决议,才能算是合法程序,最重要的是,协会章程明订,会员大会才是最高权力机构,不论是理事会的决议「先选后修」,抑或是会员连署提案的「先修后选」,都必须由会员大会确认,并选择改选时间

▲足协理事长林涌成力挺国体法,支持开放个人会员。(图/足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