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倒路边!他一见流口水 冲上前扒裤「张口含住」...鲜肉惊醒狂奔:我被O了
▲阿正醉倒路边,遭到陌生男子当街脱裤口交,吓得他赶紧回到夜店找朋友求救。(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台北曾姓男子2018年底在信义区一间夜店前,看到「阿正」(化名)酒醉独自坐在门口,上前攀谈后便把阿正带到附近酒吧的露天座位区对他口交。阿正半梦半醒间发现,有陌生人正在对他口交,但无力反抗,佯称要回夜店拿东西,趁机向店内友人求救。台北地院审理后则依趁机性交罪盼曾男1年8个月徒刑,缓刑4年,并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以及6小时法治教育课。
判决书指出,阿正2018年12月5日去台北市松寿路夜店玩乐,直到隔天凌晨,阿正因为酒醉被朋友扶到店门口人行道上休息。此时,曾男刚好从路边经过,便上前与阿正攀谈。阿正当时误以为曾男是朋友,便在曾男的搀扶下走向另一间酒吧的露天座位区。
此时清晨6点左右,曾男见路上没人,直接让阿正趟在长椅上,接着主动脱下阿正的休闲裤,直接对阿正口交,并且不断抚摸、亲吻阿正的胸部、嘴唇。阿正半梦半醒之间发现遭到性侵,但又因为酒醉无力反抗,并向曾男佯称「要回夜店拿东西」,随后找到朋友求救,并报警处理。
然而,曾男事后辩称与阿正两情相悦,但阿正表示,2人根本不认识。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曾男为逞一己私欲,因而误触法网,但考量他事后有与阿正达成和解,并愿意赔偿,因此依乘机性交罪判他1年8个月徒刑,缓刑4年,缓刑期间须付保护管束,并提供80小时的义务劳务及6小时法治教育课程。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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