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12岁小女友拒张腿「藤条狂抽屁股」 渣男装傻:她有同意

蔡男因为未成年被害人不开腿就持藤条鞭打。图中人物与本文无关(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2015年8月间透过网路爱情公寓认识了未满12岁的少女小美化名),两人很快的发展恋人关系,交往半年时间里,与女方两度发生关系,甚至还因为对方不开腿,竟然持藤条抽打少女臀部手臂部位瘀伤

判决书指出,蔡男透过爱情公寓认识了小美,双方平时以通讯软体LINE或微信联络,两人很快的陷入爱河,前年2月4日线到女方住家附近见面后,约定隔日一起吃早餐,便趁机将少女载回家,并在被害人同意之下发生了关系,期间甚至拿出藤条殴打,使得小美身体出现一片片瘀伤。

第一次发生完关系后,两人某天在客厅休息时,又再次发生了关系,且一样在完事后痛殴小美,导致女方脸颊红肿,经女方家属察觉后,整件事情才因此曝光

案件调查期间,蔡男辩,两人交往期间,女方曾经告知已经就读高中,因为家中欠钱才会出来援交;不过他事后又改口称,坦承和被害人发生关系,但并非性侵,「我们在网路认识很久了,可以看出她同意,而且他说过要嫁给我」,最后经审问之下才坦承是因为少女不把腿张开,才会一时气愤动手打人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被告前后说词不一,且少女身高仅145公分体重40公斤,身材上为发育完成,外貌也相当稚气,轻易可知晓年纪,痛批被告为逞一己私欲侵犯被害人,因此依未满十四岁之女子性交罪将他判刑3年6月;另依伤害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