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情妇、100栋房!陆第一贪官「已被处决」 判死到执行仅24天

▲赖小民死刑伏法。(图/翻摄央视)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大陆第一大金融腐败案、号称坐拥「100个情妇、100套房」的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在1月5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之后他上诉,但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在21日维持死刑判决。据大陆官媒报导,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死刑。

值得一提是,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必须最高法院核准,但并没有规定核准期限,仅规定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下级法院应当在七日内执行。事实上,自大陆十八大以来,赖小民是第一位因贪腐被执行死刑的官员。在2019年,山西吕梁市前副市长张中生二审被山西高级法院维持死刑判决,他虽然是大陆8年来第一名被判死刑的贪官,但至今仍未获最高法院核准。

据悉,上一次有贪官被执行死刑已经是胡锦涛时代。在2011年7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前副市长许迈永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被执行死刑。

家中藏满现金。(图/翻摄央视)

赖小民现年58岁,出生江西瑞金,曾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并在当时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华融担任党组书记、董事长职务,于2018年在中共反腐、打击「金融大鳄」行动中落马,成为「中国第一贪官」、收贿金额也创下已宣判案件纪录

审理报告指出,赖小民在2008年至2018年,利用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华融公司任职期间,透过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在22起犯罪事实中,有三起在2、4、6亿元人民币以上,此外,还包括侵吞他人资产、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子女」等。

▲赖小民新贪官纪录。(图/CFP)

法院通报形容,赖小民「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大部分罪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综合陆媒报导,赖小民一案在遭中纪委调查,并多次做为党中央案例宣教后,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号称有「3个100(情妇、房产、关系人)」,后宫可说是「阵容庞大、星光闪闪」,不乏小模、地方名媛,连公司安排、年仅23岁的女秘书也难逃狼爪,他甚至将情妇多数安置在同个社区,如同帝王的「伊甸园」。

案件调查过程中,他还被揭露将2亿多元人民币的现金,藏匿在一处用暗语「超市」称呼的房产中,引发社会哗然,他当时解释,在家里藏钱是因为「不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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