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情妇、100栋房!陆第一贪官「已被处决」 判死到执行仅24天
大陆第一大金融腐败案、号称坐拥「100个情妇、100套房」的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在1月5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之后他上诉,但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在21日维持死刑判决。据大陆官媒报导,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死刑。
值得一提是,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必须最高法院核准,但并没有规定核准期限,仅规定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下级法院应当在七日内执行。事实上,自大陆十八大以来,赖小民是第一位因贪腐被执行死刑的官员。在2019年,山西省吕梁市前副市长张中生二审被山西高级法院维持死刑判决,他虽然是大陆8年来第一名被判死刑的贪官,但至今仍未获最高法院核准。
据悉,上一次有贪官被执行死刑已经是胡锦涛时代。在2011年7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前副市长许迈永、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被执行死刑。
赖小民现年58岁,出生江西瑞金,曾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并在当时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华融担任党组书记、董事长职务,于2018年在中共反腐、打击「金融大鳄」行动中落马,成为「中国第一贪官」、收贿金额也创下已宣判案件纪录。
审理报告指出,赖小民在2008年至2018年,利用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华融公司任职期间,透过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在22起犯罪事实中,有三起在2、4、6亿元人民币以上,此外,还包括侵吞他人资产、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子女」等。
▲赖小民新贪官纪录。(图/CFP)
法院通报形容,赖小民「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大部分犯罪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综合陆媒报导,赖小民一案在遭中纪委调查,并多次做为党中央案例宣教后,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号称有「3个100(情妇、房产、关系人)」,后宫可说是「阵容庞大、星光闪闪」,不乏小模、地方名媛,连公司安排、年仅23岁的女秘书也难逃狼爪,他甚至将情妇多数安置在同个社区,如同帝王的「伊甸园」。
案件调查过程中,他还被揭露将2亿多元人民币的现金,藏匿在一处用暗语「超市」称呼的房产中,引发社会哗然,他当时解释,在家里藏钱是因为「不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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