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以下公司性平无申诉管道? 劳动部:修正为30人以下

立委质疑,10人以下公司并未订有申诉管道,担心恐成为漏洞;对此,劳动部长许铭春表示,修正为30人做为上下基准就好,30人以下订定申诉管道。(张铠乙摄)

立法院第二次临时会审议性平三法等议案,立院卫环委员会今针对《性别平等工作法》审议,其中第13条行政院版本为让雇主了解性骚扰防治责任,加强雇用受雇者10人以上未达30人的防治义务,增订课予雇主订定申诉管道,不过,立委质疑,10人以下公司并未订有申诉管道,担心恐成为漏洞;对此,劳动部长许铭春表示,修正为30人做为上下基准就好,30人以下订定申诉管道。

多位朝野立委质疑,这次《性别平等工作法》草案未明定10人以下公司的防制责任,劳动部长许铭春强调,规模较小的公司,未来可能由政府提供调查协处机制,并在子法订定时进行讨论,不过,委员会过程中多位立委仍有疑虑,最终许铭春表示,将10人以上未达30人,修正为30人以下最为基准,排除疑虑。

不过,《性别平等工作法》被誉为最难用的法律,因为职场上的救济与监管机制却最为欠缺,却又是与大家最贴切的法律,立院卫环委员会召委吴玉琴表示,在法律上也要考量到雇主,否则可能让雇主陷入劳资争议,其中性骚扰被申诉人具权势地位,且情节重大,于进行调查期间有先行停止或调整职务之必要时,雇主得暂时停止或调整被申诉人之职务,必须要有指引,否则雇主的风险很大。

民进党立委范云质疑,劳动部准则要先准备好,如果所有的重点都在准则中,万一准则订的不好,那我们会一起被骂,且没有准则等于是开空白支票给劳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