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行政院开麦啦将直播「公司英文名称登记」咨询会议

图、文/国家发展委员会

现行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必须为中文,而外国公司在台湾登记必须把公司名称翻译为中文,如IBM称为「台湾国际商业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虽然可以申请「出进口厂商英文名称登记」,但该英文名称并没有公司名称的保护效力

近来各界建议政府,将「公司英文名称登记」法制化,作为全球化商业活动及频繁跨境交易之识别,「vTaiwan.tw」平台(https://vtaiwan.tw)就此议题已于8/14-8/31与9/23-10/23进行二阶段意见征集与讨论,欢迎各界至「vTaiwan.tw」了解议题内容及讨论情形。105年11月10日19:00-21:00将举办线上咨询会议,邀集经济部、学者专家社群参与者,就此项议题进行讨论。本次会议并将同步于「行政院开麦啦」进行直播,欢迎观赏。

会议资讯以及相关资料持续更新于vTaiwan网站,敬请上网查阅。

小知识:「g0v零时政府」专案参与者所建置的「vTaiwan.tw线上法规讨论平台」,是行政院与网路社群共同协作的平台,广泛搜集公民对于数位经济政策制定及法规修正意见的重要管道,以因应世界潮流快速变化所带来的重大挑战。并透过理性讨论,迅速整合不同意见,以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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