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下半年期货市场新商品及新制度系列报导1-个股、选择权 适用动态价格稳定措施

为强化市场价格稳定,期交所近年分阶段推动各商品适用动态价格稳定措施,股票期货已于2021年适用,今年12月18日将再推动至个股选择权。图/本报资料照片

个股选择权动态价格稳定措施简介

期交所股票类商品中,除交易热络之股票期货,亦有股票选择权,其中以上市柜个股为标的共42档,标的包含台积电等众多热门股,可满足市场需求。为强化市场价格稳定,期交所近年分阶段推动各商品适用动态价格稳定措施,股票期货已于2021年适用,今年12月18日将再推动至个股选择权。

个股选择权适用后,对其造成价格异常波动之新进委托,例如新进买进委托之可能成交价格高于即时价格区间上限,或新进卖出委托之可能成交价格低于即时价格区间下限,将予以退单,以防范盘中价格异常波动风险,保护期货市场交易人。

另期交所依市场需求,近年来逐步调整股票选择权交易制度,以利提升市场参与。考量现行交易人进行股票选择权交易时,因500元以上履约价格序列之间距较宽,可选择序列较少,故将自今年12月21日起缩小股票选择权履约价格500元至1,000元级距之间距,近月契约间距由25元调整至10元,季月契约间距由50元调整至20元,以俾利交易人执行交易策略。

就交易人角度,规划交易策略时,将有更多序列可以选择。例如交易人欲交易台积电选择权近月契约履约价格510元至550元之买权,现行制度下,仅有525元及550元仅2个序列可选择。调整后,变为有510元、520元、530元、540元、550元共五个序列可选择,有利于交易人执行交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