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妹妹家中遭兄性侵 「不想哥哥被关」向法官求情

▲亲哥哥冲动性妹妹,但妹妹向法官求情。(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日前发生一起哥哥对亲妹妹性侵案,士林地方法院审理期间,年仅13岁的妹妹却替哥哥求情「不想哥哥被关」,也强调没有反抗。原检察官将哥哥依强制性交罪起诉,法院改以依未成年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

根据妹妹的供辞事情发生在2年前,当时学校正放寒假。某日下午,她与哥哥在家中,哥哥突然进到她的房里,脱下她的外裤内裤,掀开她的上衣,自己也脱下衣裤后,发生关系。当时她没有反抗,不知过了多久才结束。

检调追查,兄妹俩母亲为再婚,一家共有8名子女,当时做哥哥的年仅19岁,平日与奶奶一起住。法官认为,恐因隔代教养关系,发生性观念偏差

审理期间,哥哥坦承犯案并向妹妹道歉,妹妹表示原谅,甚至向法官求情「不想哥哥被关」,法官认为,妹妹替哥哥求情也未索赔,但哥哥还是筹出3万元赔偿,足见有悔意,且可教化,依对蔚成言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须接受保护管束及24小时教育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