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门联合印发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

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 (王连香)据交通运输部部消息,为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简称部际联席会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加强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指导督促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联合检查重点问题隐患,主动整改职责内有关问题,积极配合其他单位消除隐患。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清单和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部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到位。

《意见》指出,要压实各方治理责任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属地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层级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统一协调做好本地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铁路运输企业承担产权范围内治理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及时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隐患,积极联系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治理工作,按要求完成职责内治理任务。铁路监管部门承担专业监管责任,完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协调督促,依法依规严格监管执法。国务院有关部门承担涉及本领域有关问题隐患治理的指导督促责任,按照法定职责,落实部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指导督促系统内各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完善护路联防和“双段长”工作机制。发挥平安中国建设护路联防作用,组织专兼职护路队伍加强巡查,及时化解涉及铁路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破坏铁路设施危害乘客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地方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铁路运输企业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双段长”工作机制要落实巡查制度,妥善处置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隐患,难以处置的按要求主动报告,确保早发现、早治理、早消除。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协同监管,促进监管政策、措施力量、资源有效融合。积极组织行业专家、专业机构开展安全咨询服务,做好安全环境评估、治理方案论证等工作,提高专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