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罹癌拒化疗…父亲气炸提告 法官:他可以自行决定

▲罹癌的荷兰男孩决定不接受化学治疗。(达志影像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杨络悬综合外电报导

荷兰一位12岁男孩去年11月被诊断出罹患脑癌医生认为他手术后接受后续治疗,就没有什么大碍,但男孩却不想再接受医生建议的化学治疗。他的父亲气到不行,向法院提出告诉,强行要求孩子要接受治疗;荷兰法院12日裁决,这名男孩有权拒绝治疗,驳回该父亲的请求。

综合媒体报导,这位男孩的母亲相当支持他拒绝化学治疗、改用替代疗法,但已离异的父亲却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决定,因此用较激进的手段,告上法院,要求男孩接受医院建议的化学治疗。

荷兰男孩去年年底每天进行辐射治疗共6个星期,并于3月份起进入治疗的下一阶段,但他却在这时拒绝接受化学治疗。根据法庭文件,一名精神科医生表示,心理咨商时能察觉到男孩的心情没有感到很忧郁,「他有强烈的生命意愿,也打开心胸、面对死亡的可能」,而且男孩主动了解放弃化学治疗的所有后果

该法庭文件指出,男孩目前的康复机会为50%,如果他愿意接受化疗,活存率就会升高为75%至80%。但自从男孩拒绝化疗后,他的父亲就开始怀疑男孩是否想不开、企图要轻生。

荷兰法院判决,这名12岁男孩有权决定任何形式上的治疗,尽管他的选择将会减少一些生存机会。法官表示,男孩特别关心化疗的副作用以及生活品质的恶化,可见他非常关心自己的身体能否承受,「主要的医疗程序都必须等他点头才行,因此要考虑到他的自决权利。」

法官也补充,孩子的抉择确实会让父母难以接受,但根据荷兰2002年通过的《安乐死法》(Euthanasie in Nederland),在身体无法忍受的痛苦、没有极大改善可能的条件之下,12岁的孩童已经足以判断是否要终止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