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遭性侵报警求救 父隔天收到「约砲」不立案通知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湖南省益阳市年仅13岁的少女芬芬(化名)上个月被李姓男子带到旅馆发生性关系,她急中生智趁隙报警求救,没想到警员到场采证之后却认为是约砲案件不予立案。芬芬的父亲陆超(化名)心疼女儿遭遇,积极争取讨回公道,但李男最后还是获得释放。

▲芬芬声称遭性侵,警方却认为是约砲事件。(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根据大陆《北京时间》19日报导,芬芬自事发之后就一直处于闷闷不乐的状态,总是自己一个人窝房间里滑手机,完全不肯和其他人说话;原来,她上月27日被29岁的李男带到益阳市安化县某旅馆发生性关系,虽然很害怕仍找机会打电话报警求救,警员接获通报也立即前往现场采证,然而,她的父亲却在事发隔天收到安化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对于女儿的遭遇,陆超难掩心疼的情绪说,「我女儿患有智能障碍,警方却说我的孩子在旅馆和人开房间,第二天派出所打电话叫我过去,我就过去了,结果只拿到一张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他们要我签字,我当时不同意,结果5月2日那个男(李男)的就被释放了。」

▲芬芬在旅馆与李男发生性关系。

这起事件传开后在网路上引起热烈讨论,甚至有网友质疑李男是否后台很硬,警员才会如此包庇。对此,安化县公安局法制办文姓主任强调,当时调查发现芬芬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李男被逮后承认有过性行为,但他以为女方已经成年,「她不告诉他,而且当事人长得比较成熟,这样的案子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约砲。」

由于整起事件透过网路传播越闹越大,当初负责承办的安化县城南派出所曹姓所长无奈表示,案子没有立案他们也只能放人,不过仍会尽力进行后续调查,如果真的是冤枉的,一定会还给女孩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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