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件死亡车祸96件在路口!冲绿抢黄闯红 小心要命3秒钟

▲驾驶人行经路口绿灯冲锋黄灯时抢过、红灯时硬闯,3秒钟的驾驶决定是致命的关键。(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驾驶人行经路口绿灯时冲锋、黄灯时抢过、红灯时硬闯,3秒钟的驾驶决定是致命的关键,台南警局交通大队统计,在106年发生的171件死亡车祸中,有96件是发生在路口,占了56.1%,而相当多件是发生在闪灯的无3色号志路口。

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队,提醒各驾驶人通过路口时,闪红行向须先停等再开,闪黄行向须减速慢行,提高警觉注意车前状况,随时做好应变煞停或闪避措施,即可避免应变不及而致碰撞,且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0条第2项第3款规定,对于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者,可处罚900至1800元罚锾。

台南交通大队表示,一般驾驶人行经路口时自信绿灯可安全直行,不减速且未注意车边状况,没有「防御驾驶」的安全观念,如逢突然窜出的人车,就会煞车不及直接撞上。黄灯是表示红色灯号即将显示,警告驾驶人届时将失去通行路权,提醒尚未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应踩刹车、减速、准备停车,而不是催起油门加速或甚至超速通过路口,如另一方贪快提早红灯起步或直接闯红灯,因双方都是加速状态,一发生碰撞都十分严重。而红灯绝不是参考用的,部分驾驶人过度自信遇到红灯,只要见没车就想贸然强行通过,但往往错估形势视线不明致发生碰撞。

交通大队另外指出,台南市去106年在有3色号志的路口因闯红灯等违反号志管制导致的车祸发生了1425件,造成2098人受伤,其中就有18件是严重的车祸,死亡了18人。而台南市去106年取缔闯红灯等违反号志管制的交通违规共有50211件和105年的41799件比较,增加了8412件,显然交通执法有产生防制车祸发生的成效,使得闯红灯为肇事主因的车祸案件较105年少了近10%。

今年1月7日16时许,在台南市安平永华路2段与健康2街路口,发生1部机车闯红灯与汽车相撞的死亡车祸;另于9日22时许在中西区永福路1段与府前路口,又发生1部自小客闯红灯撞击直行重机车的死亡交通事故。因此今年持续将闯红灯等违反号志管制或指挥之严重且易肇事的驾驶行为,列为重点违规取缔项目,于易肇事路段加强执法,以更加保障大家行的安全。

日本资深媒体野岛刚,称台湾道路简直和战场无异,台湾的汽车驾驶人理所当然地认为道路就是车子专属空间,台湾的交通问题还残留着社会病理和落后现象。交通大队呼吁「3秒钟,护一生」,请各驾驶朋友通过路口时缓慢个3秒钟,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小心驾驶勿急躁,绿灯不冲、黄灯不抢、红灯不闯,安全放心的过马路,就可减少交通意外的风险,而贪快一时,只会后悔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