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打工3天私讯提离职 饮料店呛不算数:换我告啰

▲17岁女工读3天用脸书私讯提离职,老板不算数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17岁女学生饮料店工读,做了3天因为和老板合不来,私讯老板表示要离职,老板本来说好,但谈到薪水双方起了争执,女学生扬言劳工局申诉,店家则质疑私讯辞职不算数,也要提告;律师表示,离职申请不管是口头或是书面讯息,只要确认老板有回应都能成立。

同学二二八连假到驳二饮料摊打工3天,因为和老板合不来决定离职,透过脸书私讯告知,第一时间老板说好,但等谈到薪水何时给的问题,她却被老板封锁了。「前几天我就问他说,10号薪水会汇吗?他就一直已读,已读到前天,今天才回我,回完就封锁我。」

拿出私讯对谈截图,吴同学说,3月10日当天真的只是想确定薪水会不会汇,没想到反被老板呛,她询问汇款时间强调,若没有回应会去劳工局举发,店家回复欢迎,反呛「顺便问,用简讯就算办离职了吗」,最后还说「换我告啰」。吴同学说,「(当下感觉)不太好,我觉得莫名其妙,因为我没有做错什么事。」

律师刘思龙表示,「只要有通知到,对方有受理就算离职,因为单方面要请求离职,而且她如果是工读生年资也没有超过3个月以上,其实可以不用预告。」专家说,离职不管是口头或是书面甚至是line或其他讯息,只要对方确定收到,离职就算成立。

「我时薪照给,而且她的劳保自付额我没给她扣……」,对于这起工读离职争议,饮料店家拿出汇款单据,强调3月10日就已经汇款,并无拖延,至于为何会呛声提告,店家不愿多谈。(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