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文/是学习还是工读? 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

▲政大生蛋教育部。(图/东森新闻)

文/李伟文

日前有大学生到教育部抗议,争取在学校担任工读生的劳动权益时,用鸡蛋蛋洗了出来接受陈情官员,引起社会广大的讨论,有人同情学生的愤怒,也有人不同意学生采取的手段,认为是对人格的侮辱和谋杀,违反了情理法

当然,合法争取个人权益在民主社会是每个人基本的权利,鼓励年轻人参与社会也是近年来公民运动的主流,但是在鼓励学生冲撞体制之余,如何保持理性与尊重更是当今台湾社会的课题

为什么学生会蛋洗教育部?他们在愤怒什么?先人有明训:「不患寡而患不均。」当学校把工读生,喔,或者比较好听的是称为兼任助理,把兼任助理分为学习型助理跟劳雇型助理,彼此的薪资或保障不同时,就种下不公平的祸因

至于学校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把几十年来行之有年的工读生分为这两种?当然不是无事生非,究其源起,来自于去年忽然有学生发现,当他在校外工读时,店家会帮他投保劳保健保,为什么在学校一样当工读生,学校却没有帮他办劳健保?

或许当时那位学生没有从学校那里获得满意的答案,于是就到劳动部抗议为什么学校没有帮学生保劳保?或许官员当时也没有想清楚这小问题的兹事体大,没考虑其中利害得失,在匆促会同教育部之后,就要求各大学应该给这些工读生投保。

不知道最初那时候,有没有人想到,这不只是所谓个人权益而已,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

数十年来,学校的工读生薪资多多少少有点奖助学金的成分,学生帮学校做点事,每个月拿个四、五千元贴补生活费。没想到必须投保,大概是因为若发生意外有学生保险,而健保通常学生都依附在家长一块投保。

但是,如果将学校的工读变成职业性的劳动,也加入劳保、健保,那就得依劳保健保既有的法律规范,也就是有所谓投保缴费的最低薪资计算,或者聘雇劳工人数必须含一定身心障碍者人数,否则必须缴给政府「代金」(也可以算是某种形式的罚款)。

例如台大就说,以台大校园内的工读生数量,若照规定,必须聘请的身碍学生人数即便把全校所有身碍学生每一位都纳入工读还不够,而罚款总数加缴交劳健保费几乎就要耗尽学校花在全部工读生的经费了。

为了符合劳工权益的法律,学校与教育部只好想出有劳健保的劳雇型助理(兼任助理必须从薪资中扣劳健保的自付额,所以工读金被扣后就比原来还少),以及没有劳健保的学习型助理(维持原工读金,所以相对之下就比劳雇型的还多一点)。

我们当然希望学校有足够经费,能够自行完全吸收这些多出来必须缴交的劳保健保费用以及身障代金,但是在少子化与国家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当学校经费有限时,那该怎么办?

连预算最充足的国立台湾大学与成功大学都表示,若依规定,新的学期恐怕会少聘请百分之四十左右的研究助理,也就是说,马上就有将近一半的学生丧失工读的机会,老师也无法培养能帮忙做研究的学生!我想这些情形,大概是当初争取权益的学生始料未及的。

其实这种良善或正义动机,却形成相反结果的事,屡见不鲜。

例如曾经有立法委员爆料高职学生被建教合作工厂当成廉价劳工甚至童工奴工般的被剥削,结果教育部立即从善如流,立法规定高职学生实习的工作时段,工作时数与待遇,帮学生争取合理的福利

当然,这个诉求也符合公平正义及人权,谁也无法反对。可是当真正实施时,才发现有些工厂或实习单位的工作型态或需求根本无法符合法规,比如美发造型业,原本就是晚上工作,也有的工厂无法照法规付出实习薪水,认为学生根本不会,我要花时间来教你,你工作效率这么差,又要拿这么多钱,根本不符合成本,什么廉价劳工,我干脆雇用合格的劳工还来得划算,所以干脆就取消与学校的建教合作计划。

据估计,法律一通过的新学期就有好几十个学校因此停止招收高职的学生,因为无法帮学生找到建教合作的机构。

在这复杂而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社会,许多似乎言之成理的解决方案,若真的实施了,搞不好会制造出更多的问题。

这些年非常畅销的「苹果橘子经济学」的作者,就曾经提醒大家,每一个大问题,都已经被比我们聪明的人思考过无数遍。如果一个问题依旧是问题,那代表它难到无法全面被攻破。这样的问题难以应付,复杂到令人绝望,充满着牢不可破,人人利益不同的各种诱因

当然,也许世界上有真正杰出的人能够解决大问题,除了拥有大智慧之外,又拥有绝对优势的大权力,若有这样的人,当然要想办法解决大问题;其他的人,平凡如我们,力气最好放在一步一步改善自己能力所及之处,而且在这个传播迅速连动复杂的时代,或许反而能发挥蝴蝶效应呢!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88论坛粉丝团按个赞!

●作者李伟文,长期关注环境与教育的牙医作家,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