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就能自己買保險 宏泰人壽提醒應注意3大眉角
购买保险的年龄下修。联合报系资料照/记者叶信菉摄影
自今年元旦起,民法成年年龄从20岁下修至18岁,影响所及,年满18岁的成年人不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自主进行许多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如自行决定婚姻、办理金融业务等等,购买保险也是其一。对于购买保险的年龄下修,宏泰人寿表示,办理保险业务与个人权益息息相关,必须特别留意3大细节,避免权益受损,而保险业者亦应善尽告知、揭露及关怀之责,以落实普惠金融及公平待客。
今年民法成年年龄下修至18岁正式施行,依照法务部「民法修正调降成年年龄专区」所宣导的内容显示,调降成年年龄施行后,满18岁就是成年人,可以独立从事法律行为,不用经法定代理人(通常为父母)同意,需自行行使或负担相关权利义务。修法影响所及,婚姻、买卖、签订契约及办理部分金融业务,包含购买保险等等,都是满18岁成年人可以自行决定的行为。
宏泰人寿保全部丁淑珍协理对此表示,许多18岁以上至20岁的族群尚在求学年纪,如果自行购买保险、办理相关业务,充实金融保险知识有其必要性。同时也须留意,第一,购买保险是否切合自身需求,第二,保险契约的权利义务,第三,要保人变更、办理解约、借款等行为对于自身的保险权益影响甚钜,因此在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必须特别审慎、留意细节,避免权益受损。
丁淑珍说,许多父母在孩子小时候即购买保险,为了让18岁以上至20岁的成年子女承担责任,因此欲办理保单的要保人变更。由于事涉要保人权益,18岁以上至20岁的成年子女必须特别注意变更后所承接的权利义务,变更时应检附的文件必须完整之外,保险契约书所填写的资料及变更原因都必须注明清楚。而保险单解约、借款都可能取得一笔金钱,保险单有保单价值准备金者,就涉及保险金返还,现在诈骗猖獗,时有诈骗集团劝诱保险单解约骗取金钱的情事发生,皆应格外慎重。
丁淑珍表示,18岁成年之后,在行为自主的情况下,从事金融相关行为必须具备相关知识、慎读各项契约条款。宏泰人寿为落实普惠金融及公平待客、深化保户服务,善尽告知、揭露及关怀的责任,与保户形成正向的循环,针对18岁甫成年至20岁的保户持续提出关怀措施,确保其确实了解所办理的业务内容,诸如办理保险契约变更也会特别谨慎、确认其意愿;期望透过保险专业人员的协助,让甫成年的族群更理解自己所签订之保险契约及所应享有、负担的权利义务,俾以做出正确判断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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