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空軍士兵缺錢上網賣槍 火速遭勒令退伍…上訴獲緩刑
时任新竹空军基地赖姓一兵自称缺钱,就上网兜售改造手枪、子弹,警方乔装买家诱捕侦查抓到,军方火速勒令其退伍,法院一审以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依枪砲罪判他3年2月;赖上诉表示自己才19岁已付出庞大代价,二审认定他供出来源予以减刑,撤销改判他2年,缓刑5年,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赖男上网以6万元购入1把非制式手枪、13颗子弹,原本藏放在嘉义住处内,后因缺钱花用就透过身分不详网友,帮他在网路上兜售枪弹,因台北士林分局警员网路巡逻发现,乔装成买家要购买。
赖随即和乔装警员联系,表示有1把FNX-9改造手枪要卖,附赠50颗空包弹及20颗实弹,双方谈妥以12万元交易,并约2023年2月17日在台中清水服务区交易,当天赖搭乘刘姓同袍的车抵达,依循乔装警员指示上车,一出示枪弹对方立即表明身分逮捕他。
台中地院一审时,赖男坦承不讳,有扣案枪弹、交易对话可佐,该把改造手枪送验也有杀伤力;一审认定,本案因警方诱捕侦查,赖为未遂犯应予以减刑。
赖的辩护人也说,赖男年仅19岁一时失虑,主张他持有枪弹未为其他危害,也供出枪枝来源,事后遭军方勒令退伍,请求依刑法第59条减刑。
一审认为,赖恣意贩卖枪弹,对社会治安危害不轻,难认有何可悯恕不予减刑,依非法贩卖非制式手枪未遂罪判他3年8月,并科罚金5万元。
赖不服上诉,主张有供出枪枝来源并让检警查获,应依法减刑,且他学历匮乏,缺钱才卖枪赚价差,案发4天就遭勒令退伍失去稳定工作,现从事水电学徒,已付出庞大代价,请求二审惠赐缓刑。
台中高分院二审查,赖有详实供出枪枝来源的具体事证,使检警获知来源嫌疑人,认定构成供出枪弹来源且因而查获,依法减刑,考量他犯后态度良好,撤销改判他2年,并科罚金5万元,缓刑5年,交付保护管束,应向公益团体提供240小时劳务,参加法治教育3场。
士林分局查获赖姓空军上网卖枪。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