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拟禁披露「看似机密资料」 港律政司:防公务员放假消息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料照/中通社)

香港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10日继续加开会议,逐条审议《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草案。草案将「非法披露看来属机密事项的资料等」列为罪行,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解释,相关罪行涵盖公职人员发放假消息,危害国安。

综合星岛网与香港商台报导,有议员关注,「看似属机密」一事如何证明、有没有客观标准。保安局指,条例针对的情况是有公职人员身份、可接触机密的人,一些声称是机密、内部的消息,这些人可能利用发放所谓机密消息危害国安。

林定国则举例称,在一些情况下,有政府保安部门人员,可能伪造文件讹称「有国家即将派军队攻击香港」,就算资料失实,由于相关人士是公职人员,加强了资讯的可信性,有可能会引起社会动乱。

多名议员关注如何判断资料是否看似国家机密,林定国就指,难以订下具体考虑因素,必须整体检视情况,包括发布资讯的伤害性和影响范围。

经民联林健锋关注,部分人可能为「博眼球」或博取利益,发放假资讯,引起社会恐慌。保安局长邓炳强指,如果相关人士无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就不会堕入今次草案的法网,但不排除要负上其他刑责,例如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新民党叶刘淑仪关注,如果官员获授权发放假消息,假设有人虚称政府会向市民派发3万元港币,结果令市民空欢喜,但并无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是否违法。林定国表示,深信官员不会说谎,又指如果有这个情况,可能会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议员杨永杰关注,如果公职人员并无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但在《财政预算案》发表前,已知当局会「撤辣」,但对外讹称还会降低从价印花税。林定国就强调,要视乎有无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反问如果无相关意图,是否因为恶作剧伪造文件,认为要按常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