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條立法 港律政司籲媒體毋須擔心

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经生效,部分条例引起媒体忧虑。(路透资料照片)

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经生效,部分条例引起媒体忧虑,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天就此表示,政府鼓励新闻自由,呼吁新闻工作者毋须担心。

23条立法已于23日刊宪生效,香港媒体连日来比较关注法例中的煽动意图罪行。

23条立法中的煽动意图罪行,包括意图引起对中国或香港政府憎恨、藐视或离叛;意图煽惑任何人企图以不合法途径改变香港制定的事项;意图煽惑作出暴力行为;意图煽惑他人不守法等。

相关规定还有意图引起香港不同阶层居民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等。

新城电台报导,林定国早上接受该台访问时说,有关煽动意图罪行,法律有清晰定义,即使对政府作出激烈批评或反对,本质上与挑起仇恨有所区别,而过往也没有类似被定罪的个案。

他说,政府鼓励新闻自由,23条的立法原意并非要限制传媒的真诚报导,当局也从来没有这方面的意图,他呼吁新闻工作者毋须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