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旅人事官私吞不适服赔偿金496万 依侵占公有财物罪判囚

林姓男子2019至2021年担任269旅上尉人事官,负责不适服志愿士兵赔偿金业务,他为治疗母亲眼疾等原因,未将追缴70人赔偿金多达496万余元上缴国库,一直到业务交接时东窗事发。桃园地方法院审理,依现役军人犯侵占公有财物罪,处2年6月,可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林姓男子2019至2021年担任269旅上尉人事官,负责不适服志愿士兵赔偿金业务,他为治疗母亲眼疾等原因,未将追缴70人赔偿金多达496万余元上缴国库,一直到业务交接时东窗事发。桃园地方法院审理,依现役军人犯侵占公有财物罪,处2年6月,可上诉。

桃园地检署调查,2019年11月16日至2021年10月15日担任269旅旅部人事科上尉人事官,因为了避免追缴不适服志愿士兵赔偿金的程序负担,都由人事官自行计算赔偿金额后,预先向赔偿人收取赔偿金,避免预收不足,大多超估赔偿金额,待正式金额出炉后,再由人事官退回溢收款项。

不过林男在担任269旅人事官期间,向多达70名不适服志愿士兵追缴赔偿金,高达483万余元都没缴回国库,超收13万余元也没退回士兵。一直到2021年10月16日调职时业务交接,接任的人事官清查不适服士兵赔偿金缴纳情形才东窗事发。

林男犯后坦承犯行,法院认为,林男侵占金额虽巨,但并未挪为他用,且缴回全部款项,对于公务员应廉洁自持的社会期待产生的冲击、损害应属轻微。考量侵占动机是为了母亲眼疾所需开刀医药费,若依照侵占公有财物罪最低刑期5年,有情轻法重而堪以悯恕,因此依法减刑。依现役军人犯侵占公有财物罪,处2年6月,褫夺公权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