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1女车内争吵遇警失控撞车 警查出女子为顶替酒驾男友才肇事

▲遇警失控撞车,警查出女子为顶替酒驾男友肇事。(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1名陈姓女子与前、后任男友同车,在警方检点前,车子突失控撞上路边货车,坐后座陈女与坐在副驾驶座李男都向警方说,开车的是自己,只有坐驾驶座的侯男不说话,警方查出原来系陈女看到路检,为掩饰侯男酒驾,想爬到驾驶座顶替,疑压到手煞车才撞车肇事。

2019年10月间台南市警三分局执行路检时,发现一辆轿车突然在路检点前撞上路边货车,警员靠近时,发现车内3人迟迟不下车,觉得很奇怪,当时陈女率先从后座下车,整理了一下衣服,向警方坦承车子是她开的,警员质疑她为何能在后座开车?但陈女没有解释,警员因此先登记了3人的证件,执行酒测

女酒测0,从副驾驶座下车的李男则是0.24毫克,但驾驶座的侯男0.33毫克,这时李男又尴尬地向警员举手说,其实车子是他开的,跟陈女、侯男都没关系。警员要求3人说实话,李男坚持他开的,但对于为何3人在车内一起开车,李男也没有解释。

警员调了监视器画面,发现3人在车内疑有争吵,最后侯男才坦承,他是陈女的现任男友,因为李男去当兵了,所以陈女才跟他在一起,但他与李男并没有交恶,反而变成了朋友,当天他们在钓虾场喝了酒,只有陈女没喝,遇警路检陈女要顶替他,但李男想替陈女扛赔偿责任,所以才向警员诓称是李男自己开车的。

本案经移送台南地检署,检察官方认为,侯男酒驾涉公共危险,陈女、李男两人则有涉有顶替嫌疑,考量3人的危害轻微,都没前科,虽然一开始说谎,但最后也坦承犯行,因此做出缓起诉1年处分,侯男要向国库缴5万罚金、李男则是2万元、陈女缴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