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银行家/台湾年金体系综览

台湾银行家10月号封面。(图/金融研训院提供)

文/杨雅惠

台湾社会经济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制度与退休年金制度,随各职业别有不同投保金额与领取金额。由于财务捉襟见肘,呼吁年金改革声浪甚高,各界讨论沸沸扬扬,不同群体之间相互批判责难,甚至陷入情绪纠结。

然而,在评论如何改革之前,宜先将各制度并陈以综合览析,了解其财务运作机制,精细检视相关环节,避免以偏概全,方能有平实合宜之研析。然而相关年金机制甚为繁复,本文不拟巨细靡遗说明,仅择部分重点列示,期以掌握台湾年金机制轮廓

切割分立的年金体系

台湾之经济保障制度行之有年,针对不同职业别,设立社会保险与退休制度,职业别包括公职人员教育人员、军职人员劳工人员及农民等。各制度设立日期、资金挹注、支给标准收支盈余各自有别,彼此切割分立,诸多差异

不同制度之进展不同,彼此曾有相互合并或分离之尝试,福利优惠各有规划。

这种分立而复杂的机制,一旦遭逢财务窘境,掀起改革之议,便引起社会对各制度福利相互比较。在比较时,可就社会保险制度与退休制度分别览析,讨论其规模面、收入面、支出面及盈亏处理面。

首先,须先将「年金」一词予以澄清。一般将年金视为退休后每年所领取之金额,可谓是狭义定义。而目前各界年金改革议题所述之内容,讨论各职业别之保险给付与退休给付,乃采广义定义,包括一次领取额与逐年领取额,不只限于狭义的范围。因此比较各业之所得时,宜在此广义定义下,加总保险与退休所得做为相互比较基础。

社会保险制度之比较

各社会保险制度之规模不同,可由存保人数基金净额观之。规模最大者劳保,存保人数约1,007万人,公保存保人数约58万人,军保人数为22.8万人。至于年金给付,由于公教人员保险之年金甫开办,实际领取人数比其他保险年金给付人数为低。

各基金收入来自于保费收入,2015年保险费率,劳保为9%,公保为8.83%,保费之负担分配方式,军、公之投保者35%,政府补助65%,劳保则由雇主负担最高比率70%,政府补助10%,投保人20%。

至于各制度之投保薪资各有差异,以公保投保薪资级距介于新台币10,490元至53,075元,政 务人员及中央民代为95,250元,劳保则介于20,008元至45,800元间。

在支出面,在养老给付上,原则上加计年资年龄,公保有35年年资上限,劳保则无年资上限。在给付标准上,公保及劳保均与薪资挂勾,农保与国民年金则与薪资脱勾。在盈亏处理上,政府对各制度均有补助。

公保另由公保准备金进行财务操作,操作盈余挹注于基金。军保原由征收之军人所得税挹注,未来之拨补计划迄未定案

由此可见,劳保规模最大;公保之投保薪资比劳保为高,投保负担比率也较高。劳保已在2009年实施年金给付,比刚起步之公保年金为早。

退休制度差异与争议

各职业之退休制度及给付方式,详见表2。以规模言,以参与劳工退休新旧制人员最多,2015年12月时参与劳退新制者即达622万人,其次为公务人员,约29万人,再者为公立教育人员,为18万余人。

以收入面而言,公职人员、公立教育人员、军职人员均采确定给付制(DB),私立教职人员采确定提拨制(DC)。劳退旧制采确定给付制,劳退新制则做了革新,改采确定提拨制。各制度之现行提拨费率,除劳退之外,皆为12%。

以支出面言,在请领条件、给付标准、年资上限之规定上均有不同,目前公务人员有适用75制及85制者(即年龄加年资合计为75或85),教育人员则为75制。

在盈亏处理面,以公教人员而言,其基金3年内平均最低年收益不得低于台湾银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之收益,如运用所得未达规定之最低收益者,由国库补足其差额。其他各制均有类似机制,亏损由国库拨补。

杨雅惠 现职考试院考试委员台湾大学财务金融系兼任教授 学历:国立台湾大学经济学博士 经历: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央银行理事

精彩全文,详见《台湾银行家2016年10月号》。※ 本文由财团法人台湾金融研训院授权刊载,未经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