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第一次! 大陆特赦四种罪犯

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图/取自中青在线)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为纪念抗日战争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计划对今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4类罪犯实行特赦。是大陆40年来的第一次。

据《中国青年报》24日报导,中共建政以来,1959年到1975年间先后实行过7次特赦,之后40年都没有再启用特赦。

大陆第一次特赦是1959年9月17日,第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毛泽东主席代表的建议,决定在庆祝建国10周年时,「对于经过一定时间的劳动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特赦。」,而首批被特赦人包括末代皇帝溥仪国民革命军陆军中将杜聿明。

大陆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拟定特赦4种罪犯,包括:一,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罪犯。据统计这些服刑人员均属于80岁以上的老年犯,回归社会后没有危险性。二,曾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非贪污、受贿及刑法规定严重暴力性犯罪及累犯。三,年满75岁、身体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四,犯罪时未满18岁,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非杀人强奸、贩毒、恐怖的犯罪。

▼末代皇帝溥仪接受特赦。(图/翻摄自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