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死囚中被选中! 李宏基枪决关键曝光「2014年才犯案」比较近
死刑犯李宏基在2014年持刀刺死前妻,又载走女儿烧炭自杀,31日下午3点37分遭执行枪决,并于下午4点01分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消息传出后,各界都开始好奇,全台43名死刑犯中,为何是李第一个被枪决?有媒体报导,其中一个关键原因为,他作案时间距今较近,搜证较完整情况下难有冤狱产生,因此让他成为蔡英文政府上任以来,第一个遭到枪决的死刑犯。
李宏基曾因家暴案判刑入监,没想到出狱后于2014年4月16日到女儿就读的幼儿园堵人,先与前妻起口角,再拿出预藏的刀子刺死对方,并劫走7岁大女儿,到新竹县尖石乡山区烧炭自杀,不过被员警发现紧急送医获救,但女儿陷入重度昏迷、抢救不治。
▲有媒体认为,李宏基之所以被挑中,是因为作案时间距今较短。(图/东森新闻)
最高法院2016年将李宏基判处死刑,经过2年多,于31日下午执行枪决。对于这次枪决对象的选择,有一说是考虑到李宏基是对亲生女儿下手,手段残忍,且已没有非常上诉、再审等程序,因此才会被选择。据《联合报》报导,另外也有一说是,李宏基作案时间距今较近,仅4年多,因此审议小组认为此案的搜证较完备、证据也较难有瑕疵,所以才会做出决定。
对于外界质疑,本次执行死刑和年底九和一选举有关联?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陈明堂否认,强调依照法务部的《审核死刑案件执行实施要点》,只要是死刑犯没有非常上诉、声请释宪、再审,或者是向总统请求特赦等等理由,就能执行;甚至强调,法务部的态度是逐步废除死刑,在还没完全废除前,仍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