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独木舟10人公告范围外违规下水 海巡取缔函送县府

板下安检所人员赶抵现场违规业者说明,未经许可在限制海域进行独木舟活动,已违反相关公告事项,将函送花莲政府观光办理。(图/第一二岸巡队提供,下同)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海巡署东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队板下安检所17日上午05时许,由执勤人员发现独木舟5舟共10人未于公告范围内通行,随即赶赴现场处置。

现场由板下安检所傅所长对违规业者实施说明,该业者未经县政府许可在限制海域进行独木舟活动,已违反相关公告事项,随即联系主管机关花莲县政府观光处,依违反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第5条第1项之规定将相关事证函送花莲县政府观光处办理。

第一二岸巡队表示:再次重申花莲县政府于106年9月14日公告水域游憩活动通行区域(板下下水点至崇德隧道口段通行水域50公尺内)除公告范围外禁止从事任何水域游憩活动,希望各位民众切勿违反相关公告事项,并在此呼吁民众于海域岸际如发现不法或可疑等情事,皆可立即拨打海巡「118」报案专线通报,海巡署将立即派员处理及服务,共同为维护海洋生态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