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4520警员」因公伤残!抚恤挨轰过少…警署说明10项死亡给付

▲三重警黄玮震遭黄姓男子开宾士逆向撞死。(图/记者戴上容翻摄)

记者张君豪、庄智胜、戴若涵/台北报导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员警黄玮震,日前执行巡逻勤务时,遭黄男毒驾撞死,外界针对「因公死亡」、「因公殉职」抚恤金额多有讨论,认为界定标准过于严苛。对此,警政署针对员警「因公死亡十项给付」说明。

根据内政部统计,2013至2018年共6年期间,全国警察因公伤残人数超过4520人,其中警察因值勤而意外死亡的案例也不少见,但《警察人员人事条例施行细则》16条及17条2款对于因公殉职定义相当严格,定义包括,「处理交通指挥稽查、处理爆炸物品、抢救灾害参与演习、担任特定警卫任务、巡逻或埋伏、拘提、逮捕嫌犯及法令规定勤务」,以及「处理对其生命有高度危险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

▲黄玮震遗孀和4岁儿到案发现场招魂。(图/记者戴上容摄)

由于「因公殉职」条件较为严苛,造成部分在服勤过程中因意外而身亡的员警,送件时因不符「处理对其生命有高度危险事故」遭核退,家属拿不到「因公殉职」较优待的抚恤金。

而日前黄玮震的个案,为在巡逻时遭毒驾黄男撞死,让「因公死亡」、「因公殉职」掀起讨论。对此,警政署针对通案,非黄玮震个案,说明十项警察因公死亡给付项目,其中包括、安全金、因公伤亡慰问金、因公死亡公保补助、殓葬补助、一次性抚恤金、月抚恤金、警政机关「自费型员工团体意外保险」、各县市公务员「自费员工团体意外保险」、汽车强制险理赔、被害保护理赔。

整理表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