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 夜市、捷运站、便利商店也能申请换汇
9月起,捷运站、连锁便利商店、钟表业、药妆店等地都可向台湾银行申请设置外币兑换处,也就是,台湾各个街角将可见到外币收兑处,在提升外国旅客来台观光消费的换汇便利性下,不仅将有助台湾发展观光产业,也将起到防范人民币地下经济泛滥的作用。
中央银行30日宣布,为配合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建立后,人民币的管理准用「管理外汇条例」有关规定, 修正「外币收兑处设置及管理办法」,并自9月1日起生效。
也就是,目前不能设置外币收兑处的捷运站、特产业、钟表业、连锁便利商店、药妆店、宗教及慈善团体、 市集自理组织、游乐园、艺文中心及地处偏远的重要观光景点旁商家等,9月起,均可向台银申请设置外币收兑处。
业者表示,「外币收兑处设置及管理办法」松绑后,由于提高外国旅客来台旅游时的汇兑便利性,有利台湾发展观光产业。
央行官员也看好,随着外国旅客来台换汇更加便利,商家直接收取人民币的情况也将缓解,有望改善人民币地下经济泛滥的情况。
至于在兑换金额方面,仍维持每笔收兑为等值1万美元,约30万台币,不过,人民币情况较特殊,受两岸货币清算机制限制,每人每次最多仅可兑换人民币2万元,折合台币约9.8万元。
央行提醒,由于外币收兑处的执照委托由台银发给,因此,外币收兑处若连续两季没有收兑业务,或连续四季收兑总额不到等值5000美元,台银可撤销或废止核准。
此外,央行也宣布废止「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管理及清算办法」,也就是,未来银行业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所涉人民币现钞的抛补,回归市场机制,无须经央行许可即得自由抛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