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一夜战两次传播妹 遭仙人跳签650万本票 法官看不下去这样判

阿兵哥一夜战两次传播妹,遭仙人跳签650万本票 ,法官也看不下去这样判。(达志影像)

花莲一名职业军人阿雄在夜店认识住同部落一名传播妹小美,某日带着小美到友人家中烤肉后又到店同欢,事后两人约定前往饭店开房大两回合,未料女方事后却遭反咬性侵,与丈夫共谋逼阿雄签下650万本票,阿雄事后相当痛苦,又怕被人发现,只能与朋友诉苦,最后在朋友鼓励下前往警局提告,法官认为小美夫妻狮子大开口,判决本票无效。

根据判决书,职业军人阿雄于民国110年11月12日饮酒时点传播妹,而结识住在同部落的传播妹小美,隔日就开车载小美前往朋友家中烤肉后又前往夜店饮酒,事后两人酒后约定前往某饭店开房嘿咻,隔日退房前又床战一次。

但阿雄却在太过激情,在小美脖子种草莓,小美表示自己已婚及担心遭丈夫发现,隔天小美就发简讯给阿雄表示丈夫已知情,还扬言要离婚并对他提告,阿雄吓得惶惶不安,还打电话给小美的丈夫致歉。

未料丈夫却怒斥阿雄说谎,还称是他性侵小美并限制她自由,要提告并使阿雄家庭、职场均知悉,阿雄虽自认清白,但害怕部落及部队听闻此事惹祸上身,于是乖乖签下和解书及650万元本票。

但阿雄对自己遭遇难以接受,转而向朋友诉苦,经朋友分析对方应为仙人跳并鼓励他强硬对付,但小美丈夫索讨金钱未果,接连至阿雄住家及部队骚扰,让阿雄苦不堪言,决定鼓起勇气提告。

法官审理后认定,阿雄仅有高中学历,在遭遇女方丈夫以电话自称为小美配偶,宣称小美因遭他性侵害自杀未遂下,陷于慌张恐惧之情绪,仅凭自己认知以为与有夫之妇有染即为罪大恶极之事,草率答应与被告和解,且在便利超商中与被告商谈不到10分钟,即签署和解书并承诺给付高达650万元之赔偿,此纵使与侵害配偶权之事件由法院量定之慰抚金通常为20至30万元亦相差甚远。

法官认为,650万元按当前基本工资计算,相当于21年不吃不喝始能累积之数额,阿雄仅历经7分15秒之时间即签立,可认阿雄系出于轻率、急迫且无经验而签立和解书及本票,应予撤销。